自雇移民(雇用自己而达到移民的目的),也可称为企业家移民(EP-EntrePass)。
可以有两种做法:
1. 申请人可先注册一家公司,然后以董事的身份向移民局申请EP;
2.也可先以开办公司的名义申请,移民局EP准证原则批准后,再注册公司,公司注册完成后,经移民局核实发出EP。
成功申请EP后一年,如符合有关的条件,即可申请永久居民权。
申请条件:
▲ 3年以上的成功经商经验,有在新加坡发展的商业计划(中智可协助拟订);
▲ 在新加坡有一居民或公民共同注册公司,或有提供担保。
投资者的家庭成员:配偶和子女可随即申请DP签证,在当地合法地找工作和就读政府学校。 |